(《知北游》,古犹今也,注。
仁学则可分为两个部分:经验主义的部分,它可直接应用于现代信仰宣导任务,此时它属于B范畴。仁学,不应导引我们参与对孔子作为儒教教主之膜拜,而应使我们尊崇孔孟作为思想家以强化伦理实践理性的提升(中国国民劣根性首先表现在乐于崇拜被神化了的个人,其精神极易为各种伪神所控制而失去自主理性和意志)。
试看今日台湾知识界还剩下多少儒家思想?在台湾长年宣扬无效之后今日又意图通过其国外汉学弟子使其(借助大陆广狭两义崇洋媚外之氛围)转战于大陆。海外新儒学的最大的反解释学倾向就是泥古,即用幼稚的直意方式在现时代去重复古代圣贤话语,不懂得应当区分历史上的永恒人性(善与恶)和知识论、技术论方面的历史暂行性。两套目标虽间接相关而不必混同。如果儒学指前者,大致说,所指基本上是明确的,即中国儒学思想史。而越来越多的大陆中青年学人已不满足于简单化地沿袭海外新儒家和汉学家的论述了,因为大陆学人今日的理论视野早已超越了海外儒学——汉学综合体的眼界。
至于黄先生打算为此孔孟伦理学建立形而上学基础的抱负,又因涉及伦理学和哲学的关系方面而非可轻易解决。 d. 生活儒学必然须避免古代儒家的原教旨主义。又:至顺则全,迕逆则毁,斯正理也。
盖物各有分,斯即物各有理也。今按:《乐记》篇又谓:乐由中出,礼自外作。故又遣命之名以明其自尔,而后命理全也。故荀卿书亦屡言象字,此皆其思想递禅痕迹之可见者。
又曰: 心之所可中理,欲虽多,奚伤于治?心之所可失理,欲虽寡,奚止于乱。又:生理已自足于形貌之中,但任之则身存。
且宋儒所提此理字之涵义,亦非前无所承,全由特创也。晦庵《大学》注,本云:物,事也。道德连文始《老子》,和顺二字,为庄老所爱用,而儒家袭取之,故荀卿及《小戴礼》皆多用和顺字。注文以天理代天字,此犹朱注《论语》获罪于天云天即理也之先例也。
此又学者所不可不深玩也。然身之所有者,知或不知也。理迹对言,理属形而上,迹则形而下。患去而性得者,达理也。
按外杂篇郭注用理字者如上举,共七十六条,其正文本见理字者,已随条备列,较之注文,比数不足十一。按本文:皆有以养,民之理也。
物有定极,宋儒则谓一物一太极,万物一太极。一理不至,则天年无缘得终。
常道字为《老子》书所固有,理字为弼注所新增。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又:万物万形,同于自得,其得一也。明于此者,欲致雨则动阴以起阴,欲止雨则动阳以起阳。则言理事即犹言体用,此皆在魏晋当时人观念中已露其端倪,而特未能如后人之剖划透彻耳。谓理非性分之内者,未尝以感圣人,则与程朱意异。
此实为先秦诸子言理字之最扼要者。按本文:人皆求福,己独曲全。
此处本文为接于事而不辞,象注事以理接,此理字显是于原旨外添出。当理无二语,亦极似宋儒。
此理字地位,已超命字上。如乾卦,乾元用九,天下治也,注: 能全用刚直,放远善柔,非天下至理,未之能也。
为之所为者少,而理之所存者博。清儒焦循说之曰:理者,分也,各有分焉,即各有宜也。又如其注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云: 得物之致,故虽不行而虑可知也。又:卒至于无待,而独化之理明。
按:至理之弊,弊生于理,皆宋儒所不言。古人言理皆主其分,弼之言理更主其和。
又:理根为太初之极,不可谓之浅也。惟谓其理已足,不待乎外而可尽,此则为郭象注庄之特著精神处也。
……物无妄然,皆天地之会,至理所趣。理相通,故得统宗会元而循其至理也。
极不可二,故谓之一也。此外《庄子》外杂篇本文,尚有言及理字处,然非王郭及宋儒言理之主要义,此不备引。今象以顺理释原文之不必,其为曲说甚显。又曰: 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故云厌世而上仙也。盖古人注书,非尽随文训诂。
按象言物物有理,此与程朱意合。然则弼之言理,有所以然之理,有本然之理,有必然之理,有是非之理,此皆越出《老子》本书以为说也。
庄子与孟子同时,其书亦曾用理字。弼之此解,显非《易》文原义,此与朱子解获罪于天作获罪于理,更何异乎?又夬卦初九象传,不胜而往,咎也,注: 不胜之理,在往前也。